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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地方政府不得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出处: 作者:记者 肖玮 南淄博 网编:张兰 2016-02-24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南淄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从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发行地方债等5种渠道将成为今年土地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

土地储备是指各地方政府对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所谓的“土地财政”正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出让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来换取相应的财政收入。

不过,以“土地财政”为标签的地方政府当下的日子却并不好过。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昨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去年房地产“五税”总收入约为1.33万亿元,较2014年下降3.6%,增幅近15年来首次由正转负;而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也出现了近15年以来的第四次负增长。易居研究院研究员亢亚娟认为,去年房地产税收、土地出让金增幅双双由正转负,意味着土地财政的“拐点”已出现,地方财政收入减少、支出扩大,地方政府陷入尴尬处境。

实际上,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减少也影响了地方土地储备项目的资金量,因为按照现行规定,土地储备资金的主要构成就是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收益基金等。

尽管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正在减少,财政支出压力也在不断增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储备的筹资方式就要相应拓宽。《通知》就明确表示,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并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的筹资渠道:包括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拨出一部分费用;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通过发行地方债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等五大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就认为,对金融机构说“不”实际上是政府加强地方债管理的手段之一。更多地通过发放地方债的方式来筹集土地储备资金,既能让地方政府筹资更加规范化,同时也能解决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避免了地方隐性债务的进一步扩大。

除了明确土地储备资金的筹资方式之外,《通知》还表示,今年将清理压缩现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此外,对于项目的承接主体或供应商来说,《通知》也明确不得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名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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