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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作者:陶凤 网编:郭丹丹 2016-01-26

昨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报道,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具体来说,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微店经商等行为属于违纪。《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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