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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试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出处: 作者:肖玮 黄维臻 网编:任海超 2016-01-05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黄维臻)昨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将在北京等10个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试点范围涵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将通过整合试点城市的商务领域执法职能,完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

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商务系统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意见》指出,此次执法体制改革将通过整合商务领域执法职能,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立职责明确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解决试点城市商务领域内监管职责分散、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尤其针对一些民生领域执法缺位、不到位等现象。

《意见》明确,北京等试点城市将通过梳理监管执法的法定职责,重新整合领域内分散的商务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承担商务执法职责的机构,加大区域内的执法力度。试点城市将通过加强商务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建立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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