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日前,市民政局共向37家社会组织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按照规定接受2013年度年检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北京首次对当年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立即给予处罚,也是首次对社会组织进行集体处罚。
按照对社会组织“宽准入、严监管”的要求,市民政局加大了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逐步消除民政权力清单处罚空白。而今年,市民政局在加大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力度的切入点就选择了对社会组织是否按时参加了2013年度检查。
相关执法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年检的内容包括:社团条例规定的组织情况、办公地址、负责人变更、经营收入情况等。“以往,北京甚至全国都鲜有对不按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的集中处罚。”该负责人表示。
有社会组织资深研究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前通过“卖牌子”来非法敛财几乎成了社会组织中“公开的秘密”,有的社会团体以各种挂名参与企业承办活动的方式收取挂名费,却不履行相应职责等,让那些看似权威的社会组织声誉一落千丈。上述负责人表示,集中处罚除了确保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并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供参考外,也是对部分打擦边球的社会组织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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