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晔君)5月起,《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昨日北京轨道交通执法大队正式成立,5月1日起,全市地铁站都将有队员执勤执法。
根据《条例》,在地铁车站和车厢乞讨、卖艺、派发小广告等物品将受到罚款处罚。其中,对于乞讨和卖艺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制止,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派发小广告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指出,今后轨道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会越来越完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检、执法人员都要依法进行,乘客也要依法乘车。地铁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给今后地铁安全运营就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周正宇透露,北京今年将对18条地铁线路实行千分制,每条线路1000分,每年年底都会依照分值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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