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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调查拟强制公众参与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 2015-04-15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近年来,社会上频繁有声音称某地出现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引发公众关注,但调查过程和后续处理结果却迟迟未向公众公开。昨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日前,环保部组织编制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后我国拟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等信息纳入公众参与范畴。

长期以来,环保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环保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是各环保机构、专家一直在争取、呼吁的事情。而随着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逐渐觉醒,社会对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理或者环保政策制定等过程的公开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环保公众参与的六大范围,其中就包括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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