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熊海鸥 王晔君)医改再啃公立医院改革这块“硬骨头”。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已扩大到34个。但是多年来,公立医院不合理的逐利机制并未被彻底破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耗材养医、检查养医现象依然存在,医药费用上涨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并且,全国还没有一个试点城市经营或模式可供全国大面积推广。
首都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系教授崔小波认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目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必须坚持,坚持公益性就必须为当地居民的健康服务,就必须创造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新机制,不能再走一边强调公益性,一边却不设计医院正常的补偿机制;总是给所谓的政策,让其“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多年来我国很多地区政府的卫生管理就是不断地创造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
另外,针对广受诟病的医务人员薪资问题,会议明确,要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都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崔小波看来,目前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除退休人员外)几乎100%都是从医疗活动的经营中产生的,这就使公立医院不可避免地产生逐利倾向,政府如果不给医护人员设计出常规的基本工资补偿机制,要在目前的价格管理体制下公立医院不逐利是很难生存的。因此,所谓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管理方式只能有利于医院收入提高,而对广大患者是无益或少益的。在补偿机制方面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府应该给医务人员发基本工资,医院不应按照医生看多少病人和开多少药给医生发计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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