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来说,“特价机票”总是出行的必备选择。可是谁也没想到好好的优惠竟会给消费者带来越来越多的烦恼。 由央视质疑携程特价机票存问题从而引发对特价机票的思考仍在进行中,虽然在百度百科搜索“特价机票”,定义里出现的首行字便是“特价机票是指航空公司特殊价格优惠机票,不允许签转,有很多限制条件,有效期各异,但较便宜”。但特价机票的退改签问题,依旧让航空公司和消费者屡屡发生不愉快。对于全价机票的退改签来说,因规章制度相对规范,所以发生纠纷几率也较少,大部分的退改签纠纷还是集中在特价机票上。
我们最需要研究明白的问题是,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到底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不少人认为,航空公司针对特价机票制定的“退改签”规定事先没有同乘客协商,没有遵循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所以应视为无效。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特价票不能退改签的确是航空公司单方制定并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但特价票不能退票、不能更改、不能签转这样的规定会在消费者购票前进行说明,所以不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也有人搬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的条款,但其实民航总局已经规定打折机票是否能签转或退票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并在2004年实行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第十一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提前30天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报民航总局、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对外公布后执行”。
这样一来似乎消费者一下处于完全劣势的处境中,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是在线旅游企业还是航空公司,在机票出售时一定会有多个价位的机票供消费者选择。而在消费者看来很不合理的条款,也仅是针对特价机票。这也就是说,消费者除了“不得退改签”的特价机票外,自然也有提供其他折扣的、可以退改签的机票供选择。从交易的角度来说,航空公司以及代理商等是以牺牲价格换取了不得退改签的权利,所以可以算是遵循了交易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
当然,如果是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旅客不能登机的情况,如航班取消、提前、延误,或航程改变等,无论是否特价机票都会有退改签的权利。至于商家是否会用低价票挣钱,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无论航空公司是否将“O舱”机票,以2-3折甚至更低的价格来出售,这些票本来是不是应该免费,代理商是否将盈利点押宝在特价机票。这些都是商家的问题,与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直接关系。
面对从来不打折的火车票,飞机票因为销售渠道太过多元化,其价格已经越来越呈现透明化的趋势。所以,对于不同票价的待遇差别也符合市场规律。这里并不是要说消费者的权益不重要,只是面对现在的市场,我们可以呼吁相关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机构出台更人性化的服务举措,在方便消费者购买机票的同时,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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