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明天将听取和审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至少到目前为止,有关地铁车厢里是否禁食,尚未形成压倒性的共识。有的人早已闻不惯地铁车厢里的灌饼味和包子味,对这样的规定巴不得举双手双脚赞成;有的人则不以为然,觉得是多管闲事,碍着自己;有的人根本就不觉得这是个事,仿佛不在地铁车厢里大声喧哗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不是道道地地的中国人。归根结底,这是个道德问题,道德解决不了,法律强行解决,成本问题绕不过去。
现实中,规劝者屡屡受挫,被规劝者要么置若罔闻不把你当根葱,要么恼羞成怒口出秽语大打出手。在一部分人尚以粗鄙为荣的时候,我们只能去诉诸于教育的改良,去等待细水长流的改变。国人重视私德,疏于公德。为朋友义气两肋插刀,为公共环境和秩序插别人两刀,可以说,现代化的改造一直未竟。
不过,车厢里是否禁食大可先放在一边,地铁车厢里还有更紧迫的事情要做,那就是乞讨和小广告。基本上,乞讨和小广告已经成为北京地铁的顽疾,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办法来整治。如果面对这两类丑陋现象束手无策,那么即使对地铁车厢禁食立法,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可以对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呢?发生在地铁车辆里的乞讨和散发小广告近乎猖獗,治理的失败更多是制度失灵,或者说是在潜规则面前的不作为。如果这种情况不加以改变,光是空降一部法律法规,可能也会被束之高阁。
草坪如果禁不住踩踏,不如去种仙人球。一部法律如果禁不住所禁之事,就不要轻率立法,否则法律就会遭到轻视,他日若再想重塑法律权威,已是极难之事。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执法也曾大张旗鼓过。在去年5月,北京市交管部门展开专项行动,对闯灯者“动真格”,对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人处以10元罚款。最后不了了之,也在意料之中。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而无法把道德拔高。一个高悬于众人道德水平之上的法律,注定在实际操作中磕磕绊绊。我们总不能去挨梁实秋所说的那“一鞭子”吧。
领先这个时代一步,就会被奉为先知。领先两步,就会被当做疯子。法律也是,领先这个时代的道德水平太多,也只能是一声叹息。就像儒家给君子定义了太高的道德标准,却导致伪君子遍地开花。因此,车厢内禁食这个事是大势所趋,是文明所指,是包括笔者在内的相当部分人群所希望成行的。但立法若难禁所禁之事,不如缓立。我们法治的问题,不在于法律文件太少,而是太多却并没有很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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