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昨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谈及混合所有制时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中,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理解为“一卖了之”,很多国有资产在产权变更的过程中不明不白,有的至今还是一笔糊涂账,湮没在时间里,成为某些人的第一桶金。在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程序指导下,往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而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人,要么是离权力关系最近的人,要么就是裙带关系本身。那名四川富商的例子再生动不过,无需解释。
在笔者于上周所写的《市场改革最终要看法管不管用》一文里,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两个担忧:一是那些没背景的民资在好事面前畏惧不前,怕“羊入虎口”;一是那些有背景的民资跃跃欲试,一不留神就可能“空手套白狼”。如何解决?答案是产权保护,既保护民资,也保护国资,在所有制面前一视同仁。我们已经把产权保护写进法律里,但仍需提高产权保护的质量。而这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法治的质量。
在笔者所写的另一篇文章《垄断行业改革的出牌顺序》里,点出如果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前先将市场渐次放开,引入增量和竞争,稀释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那么混合所有制有望引入最有效率和活力的社会资本,而非最有关系和背景的社会资本。垄断行业里的国有资产是一块肥肉,在寻租和腐败的裹挟下,贱卖国资的可能性不能不提防。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好事,但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而需要配套改革保驾护航。产权保护质量提供法治保驾,松绑行业准入提供市场护航,一个好汉三个帮,抱起团来的改革清障能力也更高。这是我们当前大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跑偏不被揩油的前提。什么能够提供公开透明?法治能够提供,市场能够提供,这是最有力的供给。
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势必要不断地改革,不断地清障,避免这个过程因不安全感而迟滞下来。同样,一股独大也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终点,控制力也并非一定要通过一股独大来保证。相对控股,甚至股票权和投票权的AB制安排,都能够实现控制力。
事实上,改革到最后,非法治经济不能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复杂的产权安排,犬牙交错的股份混合,如果没有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如果没有一套放宽心的产权保障,“羊入虎口”和“空手套白狼”的忧虑就不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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