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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住权力,保护权利

作者:韩哲 2013-11-18

这些天,《决定》和《公告》不用多做解释,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喷薄的改革气势,大有“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毫无疑问,《决定》比《公告》更超预期。对于《决定》,早已有人冠之以“改革60条”。所谓“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通览全文,所言并非托大。

全面深化改革,两万多字,条分缕析,条条大路都通向改革。财税、社保、土地、生育、司法等多“目”张开,而背后的“纲举”则奠定了《决定》的历史地位。因为它“不厌其烦”地表述和表态,要在公权力与私权力之间划一条线,要把政府和市场、企业及个人的边界厘清,要让权力和权利两不相侵。

《决定》开宗明义,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政府的权力只有在有章可循的状况下,市场、企业及个人对于自己的权利才有切实的安全感和基于未来的稳定预期。无恒产者无恒心,对此,《决定》也决意清楚明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关住权力,保护权利,目标在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此外,《决定》单拿出一个板块,用来强调“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表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不仅要界定政府的权力边界,同时也要限定政府权力的运行条件,期望从两个不同维度勒住权力的辔头。

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改革,不是因为全线推进的60项改革任务,而是因为这是一场改革改革者的改革。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尊重宪法和法律,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权力,并以此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和“血酬定律”。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并不是因为它说了什么,而是因为它做了什么。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权力恪守自己的边界,并为权利保驾护航,一旦形成这样的局面,改革大势,大抵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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