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显示,全国至少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的概念。而2011年的数据则显示,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
惟GDP这么多年,终于意识到GDP不等于幸福,至少在观念上是一种进步,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的确,发展的目的不是GDP,GDP只是手段,根本目的在于个体的幸福。很难说,个体理解的幸福含义就是政府所追求的幸福目标。有的地方,只是在概念上把GDP变成了幸福,所谓的集体幸福感,公众还是不买账的。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觉,是一种差异性的感觉,生活在与世无争的不丹,和生活在高收入高压力的北上广,你能说谁比谁更幸福吗?对于北欧国家,我们羡慕他们的高福利,羡慕他们的无事可干,而北欧那边的高见之士,却倾心于中国的活力和忙碌,认为自己国家都快闲出病来了,被带来高福利的石油所诅咒了。有时候,幸福感就是一座围城,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幸不幸福,是有社会共识的,那就是GDP仍要发展,但是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权利为代价发展,只有这三者的和谐发展,才是幸福的支撑所在。对于政府的施政而言,幸福就是科学发展观,就是服务型政府,就是以人为本。
因此,幸福虽然抽象,但却有基本共识,而这些共识正是政府所应致力于达成的目标。我们担心的是,当幸福成为一种口号上的时髦,上百个城市一拥而上,幸福难免就被庸俗化。当发布的幸福指数不能与前述的幸福共识对应起来,进而异化为纯粹的政绩油彩的粉饰,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官员越是为幸福摇旗呐喊,公众越是对幸福冷嘲热讽。幸福城市如果只是变成口号上的幸福城市,那么幸福这个字眼恐怕也要被连累,对幸福的追求,也许就是戴盆望天而已。比如,江阴对于“幸福江阴”的发展目标就提出了“个个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体”。这样的目标相比惟GDP而言更全面,兼顾了经济发展、环境、健康和个人感受。但我们也从中感到了强烈的口号色彩,个个、家家、处处、天天、人人,那么地绝对,那么地完美,意味着做不到,颇有点为了口号而口号。
须知道,观念是用来指导实践的,而不是用来糊弄实践的。既然树立了幸福城市的执政观念,那就应该去实践幸福的共识。对于政府部门,发展应该是科学的,而不是竭泽而渔的;施政应该是服务型的,而不是大包大揽的;以人为本应该是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而不是充分尊重政府的权力。惟有如此,幸福城市才不是空谈的、抽象的、包装的,而是振奋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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