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11日,内蒙古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国融证券在个别债券承销项目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财务会计信息、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内部控制机制执行不到位,立项、质控程序不规范,未对债券一、二级市场业务进行严格分离的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披露的另外两份监管函显示,国融证券时任公司总裁张智河(2017年—2018年3月期间分管固定收益部)、时任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兼助理总裁)、副总裁李涛及时任项目负责人李锐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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