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耀康私募基金(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康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对员工管理不到位、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等问题。沈才金在耀康私募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存在同投资者签署基金差额补足协议的行为,不符合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耀康私募、沈才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耀康私募、沈才金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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