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翟枫瑞)4月9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林格尔”)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查,菲林格尔存在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不实;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董事、高管薪酬审议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菲林格尔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菲林格尔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