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记者 李佳雪)7月20日晚间,ST任子行(300311)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ST任子行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借此,2020年—2022年上半年,ST任子行出现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虚增情况,证监会决定对ST任子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四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公告显示,ST任子行于2024年8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ST任子行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公司将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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