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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多银行提醒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这些“坑”不要踩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6-15

低门槛投钱就能日赚高息?零风险躺赚的“馅饼”其实是坑!当一夜暴富的诱惑摆在面前,不少人或许曾心头一动,却不知这不过是一戳就破的虚假泡沫。6月15日,是“6·15”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有超10家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发布风险提示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图片来源:壹图网

多家银行提示非法集资套路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根据多家银行披露的信息,非法集资存在于多个常见领域,包括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等。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等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也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面对如此复杂的作案手法,掌握非法集资的主要套路尤为关键。具体而言,常见的行骗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套路一: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并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套路二: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公众信任。

套路三: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套路四:利用亲情诱骗。非法集资参与人通过类似传销的手法,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警惕“科技伪装”新型骗局

近年来,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更多可乘之机,诈骗手段迭代速度显著加快,花样层出不穷,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6月15日,也有多家银行发文提到了新型非法集资诈骗骗局。交通银行指出,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云养殖、康养服务、黄金托管、消费返利、高新科技等投资理财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致使不少老百姓深受其害。这些以“新技术”“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高大上”的项目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具体来看,通过造势,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产品推介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展示“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极具欺骗性。接下来“吸金”,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全部拿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最终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宜宾农商行提到,在新型非法集资中,不法分子大多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以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为噱头,编造各种虚假项目,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投资者信任。也有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公众投资。

这份“避坑宝典”请收好

随着非法集资诈骗手段不断迭代升级,伪装性日益增强,公众亟须多维度提升防范能力。首先,要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超高收益、轻松获利等承诺保持警惕,不被一夜暴富的虚假宣传迷惑。同时,主动学习金融、法律知识,掌握常见诈骗套路,关注银行、警方发布的风险提示,增强诈骗手段辨别力。

多家银行指出,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切勿轻信“高息保险”“高息理财”等噱头,不被小礼品、“先返息”等诱饵吸引。购买金融产品时,应树立正确投资意识,通过金融机构客服电话、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咨询,避免与自称银行、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其个人出具的收据、欠条。

投资过程中,需多维度考察项目真实性,不仅要看企业是否具备营业执照,更要核查其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留意宣传内容中是否出现“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字眼;深入了解是否存在实体项目,并仔细判断项目真实性、资金流向及利润获取方式。

若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要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指出,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公众还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交易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切勿将这些信息泄露给他人。对于各类金融广告,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轻信“高收益、低风险”等夸大其词的宣传。对于任何要求提供个人敏感信息、转账或进行其他金融交易的电话、短信或邮件,都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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