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6月13日晚间,*ST广道(839680)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股票将于6月16日起停牌1天,将于6月17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ST广道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ST广道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2.83亿元、7164.61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465.26万元、8541.64万元、1.17亿元、1.33亿元、1.63亿元、1.52亿元、386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4.53%、91.17%、98.41%、83.3%、99.13%、92.26%、83.81%。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金文明作为*ST广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知和放任公司实施财务造假,协调第三方借款,审批同意其控制的两家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
深圳证监局表示,金文明2016年6月至今担任*ST广道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明知并放任公司通过伪造合同单据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审批同意公司借用外部资金使银行存款期末余额账实相符;赵璐2016年6月至今担任*ST广道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6月至今担任*ST广道董事会秘书,组织公司员工实施伪造合同单据等财务造假行为及拦截询证函等应对审计行为;宋凯2016年6月至今担任*ST广道的副总经理,根据赵璐的安排,在多份虚假销售合同和发货通知单上签字,指导财务人员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列表。在上述情况下,三人签字保证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广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金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对赵璐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宋凯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海军、陈友志、邹璧鸿等多位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150万元不等罚款。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对金文明、赵璐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广道表示,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6月16日起停牌,将于6月17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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