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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并购重组的特殊条款常态化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董亮 网编:王巍 2025-06-10

近期,国科微重组预案中的不盈利不减持、低于发行价不减持等特殊条款引发高度关注。特殊条款能抬高并购重组事项的“安全阀”,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约束手段,不仅更容易获得市场的认可,还能放大并购重组的赋能效果,常态化有其积极要义。

监管包容度的提升,优化了未盈利科技资产的上市通道,科技并购重组风起云涌。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证重组资产的质量,是关乎产业发展、投资者权益、资本市场稳定的大事。

尤其在科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究竟是资产出售方自卖自夸,还是确有真才实学,短时间内难以判断。而特殊条款的设置就像多上了一份保险,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有助于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结合过往并购重组案例,不乏标的资产以次充好者,交易后便出现业绩“变脸”,业绩承诺难以达成,上市公司高溢价买来的不是香饽饽,而是包袱资产。即便如此,交易对方依然可以在解禁后套现离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设置不盈利不减持等特殊条款,实现了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长远利益的深度绑定,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特殊条款的约束下,标的资产不再是简单的一卖了之。交易方要想真正吃到资产证券化的红利,就必须“包售后”,在提升并购标的业绩上持续下功夫。

注册制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重组方案成色几何,要让中小投资者有充分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尤其在高科技并购重组潮下,涉及未盈利资产并购重组事项渐多,但并非所有的标的资产都是潜力股,不排除一些打着高科技旗号外衣的浑水摸鱼者。让市场去判断、去选择,可以尽最大可能让真正的高科技资产登陆资本市场,借助资本力量实现科技攻关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价值。

特殊条款的设置,能够从源头上遏制带病上市、高溢价上市等并购重组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当减持权利与公司盈利水平或股价稳健性挂钩,标的资产业绩、交易作价公允性会更加真实和理性,促使交易方更加谨慎地对待并购行为,进而提高并购质量。

从投资者保护层面而言,面对重组并购方案,中小投资者缺乏专业的判断决策能力,一旦标的资产业绩变脸,中小投资者就成了被收割的“韭菜”。而不盈利不减持、低于发行价不减持等特殊条款,相当于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降低了投资风险。

当不盈利不减持、低于发行价不减持等特殊条款从企业自律升华为市场通例,并购重组的安全边际会更好,投资者信心会更足,资本市场的活力与效率会更高。

特殊条款个案闪现只是一小步,常态化频现才是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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