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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试点地区可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李秀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1-22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到,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目前在跨境交付项下开放的领域为:保险业允许提供再保险,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大型商业险经纪、国际海运、空运和运输保险经纪及再保险经纪。

《意见》还提到,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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