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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行及多家股份行发声!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工作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孟凡霞 2023-09-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自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标准及调整方式后,多家银行齐齐发声响应。9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包括六家国有大行及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多家股份制银行均发布了公告,释放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的信号。

中国银行透露,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尽快开展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后续事宜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

图片来源:中国银行官网

农业银行称,正在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也均表示,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

股份制银行中,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也相继发布公告表示,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具体来看,兴业银行指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平安银行提到,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在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招商银行称,将按照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

光大银行表示,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服务,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将及时在该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等渠道公告后续具体事宜。

8月3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具有“一箭三雕”的作用:一是有助于减少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稳定和扩大住房消费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有助于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利差,减少居民扎堆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三是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董希淼进一步指出,据有关测算,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平均降幅大约为80基点,约25万亿元的首套房贷借款人可以申请调整。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过5000元,可以显著降低住房消费负担,进而增加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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