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维持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变,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具体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变。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调整问题,征求意见稿显示,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八条)。
另外,考虑到国务院已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减征和免征印花税,为了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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