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王思奕)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母基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私募投资母基金作为一类私募投资基金,通过一定的资产组合开展投资,具有分散风险、平滑收益的独特优势,在我国实践中取得较好发展。有效发挥私募投资母基金的策略优势,可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配置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支持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母基金规定》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概念和具体分类,细化认定标准,根据投资范围差异对私募投资母基金分类。二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对长期资金投资私募投资母基金设置差异化投资比例要求。三是明确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四是对管理不同类型私募投资母基金的管理人提出持续性要求。五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运作管理要求,压实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投后跟踪、穿透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并对基金托管、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提出相应要求。六是细化私募投资母基金投资负面清单,坚守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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