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0月8日,西安银行发布公告指出,近日,该行收到《商洛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陕西洛南阳光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洛监管分局已核准该行收购陕西洛南阳光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相应分支机构,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等。
西安银行表示,将严格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相关事宜,并稳妥做好资产、负债、业务、员工等交接工作,切实保障好各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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