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蔓蕾)9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湖北省监委对湖北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广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广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要求,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买卖股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证券监管执法活动,在处置风险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在公司上市、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广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广幼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对其享受的待遇予以调整;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湖北省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广幼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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