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科创板新股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维”)开启申购,距离上市仅一步之遥。但在上市前夕,公司仍面临一项难以回避的质疑:凯莱英关联方天津海河凯莱英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莱英叁号”)在IPO前入股信诺维;入股后,信诺维对凯莱英的采购额从2023年的约47.58万元飙升至2025年的约3205.35万元,凯莱英一跃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
这一连串“巧合”,难免引发市场对交易公允性的质疑,上交所也在审核问询函中予以重点关注。

IPO前两度受让股权
据了解,信诺维是一家以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的创新药企,主要从事新药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业务,目前尚无药品获批上市。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约14.49亿元。
招股书显示,上市前,凯莱英叁号分两次通过股权转让入股信诺维。
根据招股书披露,2024年9月27日,杏赫医疗、久友智慧分别与凯莱英叁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约158.3万股、180.56万股信诺维股份转让给凯莱英叁号。2025年5月14日,杏微投资与凯莱英叁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约508.28万股信诺维股份转让给凯莱英叁号;两次股份转让价格均为11.8元/股。
招股书显示,凯莱英叁号入股原因系看好信诺维未来发展。本次发行前,凯莱英叁号合计持有信诺维约847.14万股,持股比例约2.29%。
首轮审核问询函显示,天津海河凯莱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凯莱英健康产业基金”)是凯莱英叁号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凯莱英通过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莱英生命科学”)间接持有凯莱英健康产业基金约39.79%的财产份额,进而间接持有凯莱英叁号的财产份额。
凯莱英跃居第一大供应商
凯莱英叁号前脚入股,信诺维对凯莱英的采购规模随即大幅增长。
据了解,凯莱英是一家CDMO(定制研发生产机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信诺维向凯莱英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和研发服务。
招股书显示,2023年、2024年,凯莱英均未进入信诺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同期信诺维向凯莱英的采购额分别约为47.58万元、848.1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0.13%、2.79%;2025年,采购额猛增至约3205.35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的8.95%,凯莱英一跃成为信诺维第一大供应商。
分采购内容看,2024年、2025年,凯莱英均为信诺维第一大原材料供应商,信诺维对其采购金额分别约为758.19万元、1749.57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98%、25.59%。
2025年,凯莱英还成为信诺维第二大研发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约1455.78万元,占当期研发服务采购总额的6.09%。
采购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信诺维对凯莱英的应付款项也大幅攀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凯莱英的应付账款余额约1685.46万元,占当期应付账款总额的17.34%,为第一大应付账款供应商。
另据招股书披露,2025年,信诺维与凯莱英累计签订6笔单笔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研发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约3.24亿元。
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林先平认为,一般而言,“入股即获大单”模式的交易公允性可能存疑:入股前后订单集中释放的时间点高度吻合,容易引发市场对是否存在订单输送、定价是否公允的质疑。
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则认为,大额订单集中投向具有入股方背景的供应商,采购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倾斜式订单输送,以及股东关系一旦发生变化是否会影响供应链交付,都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两轮问询聚焦交易公允性
首轮审核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信诺维说明凯莱英叁号与凯莱英的关系,以及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入股情形。
对此,信诺维在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表示,自2024年起,公司与凯莱英的购销交易增多,主要系当年公司与凯莱英签订了XNW27011、XNW28012管线的《药品CMO/CDMO合同》。
公司进一步解释称,凯莱英深耕生物偶联药物领域多年,在ADC药物研发领域拥有成熟的项目实操经验与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兼顾项目成本与推进效率,经市场化比价后,最终选定凯莱英作为相关管线研发服务的合作供应商。
关于是否构成供应商入股情形,信诺维在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凯莱英叁号并非由上市公司凯莱英控制的私募基金;虽然凯莱英与凯莱英叁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但二者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凯莱英叁号入股公司并不构成供应商入股情形。
上交所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也要求,公司披露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背景、相关物料销售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信诺维表示,2025年11月,凯莱英与信诺维签署《采购合同》,约定凯莱英向信诺维采购XNW1011-A1起始物料。公司就销售给凯莱英的XNW1011起始物料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54.87万元,该笔收入系在合作协议项下与CMO供应商合作、为被许可方临床研究期间提供的物料销售,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与商业合理性。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信诺维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王悦彤
图片来源:信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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