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9月1日,福建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因“违规为固定资产项目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出口押汇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一手房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215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陈秀燕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何明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林晓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刘祥晓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林彦东、刘梓煊、林晓鑫分别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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