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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业务的险企近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80%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秀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8-27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8月27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到,开展职业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承保能力,配备专业的风险管控人员,且最近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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