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24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臻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能根据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粮高和基金”)与相关方签署的《清租合作协议》,识别出北京隆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实质为中粮高和基金投资人、中粮高和基金实质上的分级比例达到23.74:1;使用中粮高和基金募集资金向该基金A类投资者分配收益的问题。
天津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臻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机构应当在行政监管措施送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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