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大额消费分期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 、信用卡发卡业务资信审核不审慎、信用卡现金分期授信额度管理不审慎、授信额度动态管理不审慎、异常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审慎、对催收业务考核及准入管理不审慎、对外包催收机构催收行为管理不审慎、催收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不审慎、外包催收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多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20万元,另有多位相关负责人被罚。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