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蔓蕾)7月20日晚间,恒邦股份(002237)披露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刘元辉通知,称其本人已于7月17日,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公告显示,恒邦股份曾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公告》。202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恒邦股份表示,目前,刘元辉能够正常履职,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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