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蔺雨葳)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官方公众号披露了一则关于《韩某等人内幕交易“长安汽车”案》信息。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26日,长安汽车公告与某知名科技公司签订《投资备忘录》,双方拟在智能汽车业务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公告发布前,网络开始流传相关消息,内幕信息疑似提前泄露。监管部门快速反应,核查发现与两家公司方面存在关联的一些证券账户突击买入长安汽车,交易行为十分可疑,随即启动调查。
经查,上述重大事项公开前,合作双方的多名员工——韩某、彭某、揭某、魏某、王某利用内幕信息大量买入“长安汽车”股票,合计买入金额6100万元,获利共计400余万元。
证监会认定,韩某等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长安汽车”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韩某等人的违法所得,共计处以1669万元罚款,并依法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韩某、魏某已全额缴纳罚没款。
据长安汽车2023年11月26日公告,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与华为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
经双方协商,华为拟设立一家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公司拟投资该目标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共同支持目标公司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服务产业的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产业领导者。
此后的2023年11月27、28日,长安汽车股价曾一度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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