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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收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佳雪 网编:董亮 2026-04-3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4月30日晚间,巨人网络(002558)披露公告称,公司于4月29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0年9月,巨人网络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卓闲”)转让合肥灵犀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卓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资金穿透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关联方提供资金借款促成本次交易完成,系本次交易的共同参与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就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史玉柱、总经理刘伟、董事会秘书孟玮是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史玉柱、刘伟、孟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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