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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规行为,嘉兴银行被罚款310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4-21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4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10万元;相关责任人孙晓艳、陆利明、沈娟慧、王赟皞、胡伟民、郑胜雄、周凯维、吴晓琪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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