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3月30日晚间,洪兴股份(001209)披露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苏启文的通知,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3月17日起至6月16日止),并处罚金三千元。
洪兴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一切正常。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督促公司全体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遵纪守法的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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