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关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该行收购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永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梅江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赤溪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马涧支行,承接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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