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3月27日,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信托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规范》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共八章四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信托公司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二是信托公司应当划分产品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三是产品代理销售机构在产品风险等级划分、销售管理、投资者分类与评估分级、适当性匹配、内控管理等方面可参照《规范》执行。四是强化自律管理。信托公司违反《规范》规定的,协会可以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共六个文件,对投资者信息收集、风险测评、说明告知事项提供了相应参考模板,旨在形成较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行业标准,同时考虑到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现实需求,信托公司可通过提供多种形式就前述事项进行调查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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