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发布。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北京“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以中关村为主阵地,以京津、京雄新质生产力走廊为骨干,以天津滨海新区、河北雄安新区、石家庄为重要支点,构筑高效协同创新网络。相关国家部委及中央单位协同推出40项支持政策。

在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方面,推出允许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在符合国家规定前提下适用地方科技政策
具体包括允许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在符合国家规定前提下适用地方科技政策。探索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京津冀联合基金,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性质科技创新平台参与申报。高质量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中央企业、省(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指标考核中,将研发费用增量视同利润加回,对用于研发投入的国有资本免于保值增值考核。
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推出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沙盒监管制度
具体包括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沙盒监管制度,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于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多联多价疫苗等,支持京津冀探索分段生产模式。支持高水平医院开展探索性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干细胞、体细胞临床研究并按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械相关费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责任范围。
在吸引集聚全球优秀人才方面,推出完善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合理扩大专业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包括完善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便利外籍人才入出境、停居留,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办理“绿色通道”,稳步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在京实施新一轮外籍人才永久居留便利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博士申办永久居留。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有序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引导重点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向急需学科专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优化联合培养模式。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将更多高校、科技型企业等纳入专项试点。合理扩大专业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方面,推出支持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方式投资科技创新
具体包括支持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方式投资科技创新。建立健全国资创投基金“长周期算总账”的考评机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做好股权投资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参与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科技金融先行先试。提升北京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水平,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引导公募基金依法扩大市场投资、丰富债券市场产品体系等方面积极创新。
在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方面,推行科创综合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允许入驻创业机构及企业灵活调整经营活动
具体包括依托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推行科创综合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允许入驻创业机构及企业灵活调整经营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支持中央企业、省(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先赋权促转化”试点。推进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按规定适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在扩大开放创新方面,推出允许境内创新主体联合境外机构承担重大科技任务
包括允许境内创新主体联合境外机构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改革示范,在外籍人才境内执业、企业跨境研发布局等方面开展政策压力测试。深化外债管理改革试点,允许科技型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借用外债。开展跨境股权投资试点,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引进来”“走出去”。支持在京津冀实施外资研发机构发展试点政策。支持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完善经费跨境使用、外事审批等政策。京津冀三地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
北京商报记者 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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