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3月22日晚间,双良节能(600481)披露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双良集团当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2026年2月12日13时02分,“双良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双良节能再获海外订单,助力商业航天太空探索》的文章;13时25分,“双良节能”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同标题及内容的文章。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涉及双良节能业务拓展、客户关系、产品应用领域等经营信息,且商业航天为近期市场热点,相关内容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公司未准确、完整表述订单金额及占比较小、双良节能系SpaceX非独家间接供应商、相关业务为偶发性业务等重要情况,导致在“双良集团”和“双良节能”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存在误导性,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双良节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杨力康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双良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双良集团品牌与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陆洁处以2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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