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银行理财频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原一级巡视员刘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孟凡霞 2026-03-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原一级巡视员刘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股份转让、承揽清算审计业务、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炜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炜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湖北省襄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刘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