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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截至2月末银行间市场已累计支持351家非金融企业发行科创债9748.5亿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宋亦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3-02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3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显示,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银行间市场于2025年5月7日推出科技创新债券,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6年2月末,银行间市场已累计支持351家非金融企业发行科创债9748.5亿元,其中86家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2170亿元,占全市场民营企业科创债规模九成。同时,积极支持16家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科创债,并引入52家首次发行人,行业分布于创业投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设备制造等科技创新领域。发行期限以中长期为主,科技型企业平均发行期限2.32年,股权投资机构平均发行期限5.63年,发行企业广泛分布于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进一步支持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科创债,用于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同时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创债,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结合债市特点,围绕主体认定、资金用途、债券期限、配套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优化措施。

具体来看,一是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明确支持由相关部委基于创新能力和水平评定的“7+6”类科创称号企业,强化专利型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加大科创债对具备核心技术实力的创新主体支持力度。

二是依据研发强度分层管理募集资金用途。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支出与资金使用灵活度挂钩,引导资金直接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三是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中长期科创债,更好匹配科技研发和股权投资的资金特征。

四是提升对民营企业的包容性。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可灵活设置募集资金用途,更好匹配企业融资需要。

五是持续完善配套机制。提升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便利,推广“常发行计划”和灵活增发机制,鼓励创新评级方法,完善主承销商评价机制,鼓励投资机构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科创债指数及指数化投资产品发展。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持续跟踪市场情况,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加大培育力度,推动金融资源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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