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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市场监管春节消费提示: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应标价一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赵述评 网编:张绪旺 2026-02-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2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明确“定金”与“订金”,定金违约不退,订金可协商退款。订餐前要关注服务费、茶位费、打包费等附加消费。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经营者杜绝价格违法行为,餐饮经营者要确保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标价一致,酒店行业经营者不得临时加价。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应注意避免纠纷。预订时如需缴纳定金,务必明确“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不退;订金可协商退款。消费者可优先选择支持可退订金的商家,在签订书面合同时,详细约定菜品明细、套餐规格、用餐时间、收费标准、取消条款及违约责任,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订餐前要询问商家是否存在服务费、茶位费、打包费等附加消费。特别要确认套餐外的单点菜品、加价换菜规则以及包间使用规则。避免因商家收取额外费用引发消费争议。

消费者应全程保管合同、定金收据、发票、电子订单、聊天记录、宣传截图及菜品照片视频等,备份好关键电子证据,重要沟通尽量通过文字方式进行确认,作为维权关键依据。

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示,采购米面粮油、肉蛋菜奶、酒水饮料、速冻食品、节日礼盒等年货,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品牌专卖店及正规电商平台。自觉抵制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购买路边无资质摊贩销售的散装熟食、生鲜食材,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参与庙会、灯会、民俗市集等节日活动,谨慎购买现场制售的裸露食品,选择加工规范、卫生条件良好的摊位。

与此同时,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各项规定。确保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标价一致,分别标示不同产地、规格及“小份菜”“半份菜”品名、价格,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酒店行业经营者要履行价格承诺。在线下线上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守合约,不得临时加价。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变相加价提价。在线下线上醒目位置公示门票、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不得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节日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节日市场食品等生活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霸王条款、价格违法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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