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券商频道

因基金清算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雷信私募被江苏证监局警示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1-27

图片来源:江苏证监局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1月27日,江苏证监局信息显示,经查,雷信私募投资基金(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信私募”)在基金清算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雷信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30日内提交落实情况说明。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