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1月19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 提高全民语言文化素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指导各学校创新语言文化教育模式,将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教育融入德智体美劳教育体系,纳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融入学科体系、教学体系、管理体系;统筹推动价值引领、实践体验、环境营造,探索建立知信行一体强化、大中小一体贯通、家校社一体协同的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教育模式;开展追溯甲骨文、金文、篆书等文字发展演变,用好古代书画、古碑碣、摩崖石刻等文物资源,传承书法、篆刻等中华文化瑰宝,展现印刷术、造纸术等中国古代文明成就,以及反映新时代伟大成就的语言文化教育。
《意见》还明确,中小学校注重用好课程教材中的语言育人元素,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创新开展专题讲座、研学实践、展示交流等。高等学校开设大学语文、中国书法、数字中文、数字人文、大语言模型技术等公共课程,将培养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提升学科专业能力、岗位职业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结合。鼓励各有关单位实施语言文化特色项目,提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出版社等开展语言文化活动。大力倡导语言礼仪、文明语言和语言伦理,服务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助力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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