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悄然挂出的股权拟转让信息,将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任保险”)再度推到了聚光灯下。1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挂牌项目中,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拟转让其持有的国任保险全部4.991%股权。若交易落定,这家央企将彻底退出国任保险的股东行列。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中国铁建,该公司还有部分股东释放了欲退场的信号。

股东层面的变动涟漪未平,公司治理的“反对声”与多地分支机构接连收到的监管罚单,又交织成另一重挑战。在内有治理磨合、外有合规压力的背景下,这家正处在发展关键期的财险公司,其经营业绩与未来航向,同样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又有国资股东欲退出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中国铁建拟“清仓式”转让其持有的国任保险全部2亿股股权,股权占比为4.991%。
若成功转让,这家央企将彻底退出国任保险的股东行列。该笔股权转让并非个例。近年来,国任保险频现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情况。
2024年,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了一则股权转让项目,招商主体为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国资公司”),转让股权比例为4.991%,价格面议。尽管该事项尚未有公开进展,但股东意向已明。
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国铁建、东城国资公司为国任保险并列第五大股东,持股数量为2亿股。
对于上述两笔股权拟出让的原因,国任保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系出于相关公司自身战略调整与政策合规要求,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央企需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对服务主业效果较小的金融机构股权逐步梳理退出,这是行业内国资参股股东的常见动作,因此两笔股权出让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股东萌生“退意”的名单近年来正持续延长。2025年年初,国任保险公告称,公司原股东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0.499%(共计2000万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产”),国机财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机资产正式成为公司财务I类股东,持股比例0.499%(共计2000万股)。
国资股东退出的背后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南开大学亚太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金融机构治理研究室主任郝臣表示,这既有股东自身发展和盈利的考量,也有外部监管和政策的驱动。从内部来看,一是战略聚焦与“回归主业”要求,中国铁建作为建筑类央企的投融资平台,持有保险公司股权可能与其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业关联度不高;二是投资回报未达预期或周期过长,保险行业具有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的特点,特别是最近几年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整体不理想,部分财务股东选择退出也是理性的决策。从外部来看,一是“偿二代”二期时代下,对于小股东而言,面临潜在的持续注资压力;二是,国资体系各层级的绩效考核也会促使国资股东主动出售部分金融股权,以盘活资产、优化财务报表。
然而,在当前的市场上,出售意愿虽已公开,却未必能轻易找到承接方。放眼中小保险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买家难觅近年来一度成为普遍现象。“尤其是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权,实践中经常出现‘有挂牌、难成交’。”郝臣分析表示,原因可能包括,缺乏话语权与控制力,购买这样“沉默”股权意义不大,无法实现业务协同或施加影响;小股东股权由于无法享受控制权溢价,反而可能折价转让,但国有股东转让方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往往不愿折价出售,交易难以达成;潜在买家需要进行深入尽职调查,作为转让方的小股东可能无法提供全部所需信息,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成本;此外,监管对股东资质的审查较为严格。
2025年股东会上“反对声”不断
在股权转让之外,国任保险的公司治理层面也出现了值得关注的“反对声”。
2025年,该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中均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反对票。其中,在12月的第四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虽然获得通过,但遭到了6.01亿票反对,同意的票数为32.26亿票。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同年8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样遭遇了6.01亿票反对。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国任保险第二大股东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的持股恰好为6.01亿股,持股比例为15%。官网显示,联美控股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对于投出反对票的公司是否为联美控股,国任保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单个股东的具体投票意向属于其自主权利范畴,公司不便直接披露。但相关表决结果已按监管要求完整公示,所有股东的投票行为均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不同视角提出意见,均是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属于正常权利行使。公司始终重视股东沟通,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各股东意见;针对股东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经营班子逐项回应、逐条落实,确保股东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与合理反馈。目前,公司股东整体保持充分沟通,各项经营决策均在合法合规框架下推进。
频繁出现的集中反对票无疑会引发外界对公司治理稳定性的关切。“正常的股东大会运作过程中是可以出现反对票的,但频繁出现就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郝臣分析表示,第一,公司治理形象受损,影响外界对公司治理稳定性和管理层支持度的信心;第二,具体议案实施受阻或效力打折,虽然议案可能因多数同意而通过,但重要股东的强烈反对,可能意味着该议案在未来执行中会遇到一定的阻力或不被该股东的董事所配合;第三,释放潜在的控制权之争信号,这可能是股东矛盾公开化的开始,进一步演变为董事会席位争夺、战略方向之争;第四,可能引发监管的关注,触发监管问询和现场监管等。
至于出现这种现象的潜在原因,在郝臣看来,一是可能对公司战略或发展方向不满,相关股东可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重心等存在根本性不同意见;二是可能对公司治理或管理层表现不满,反对修订章程和选举独董,是非常核心的治理层面的反对;三是可能相关主体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大股东之间的日常沟通可能已经出现问题,导致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来表达不满。
如果一家险企频繁出现股东持反对意见的现象,需要引起多方的高度关注。郝臣分析表示,短时间内多次、针对不同重大议案投出相同票数的反对票直接将分歧暴露在公开的股东大会上,尤其是就公司章程和董事选举这类根本性事项,表明内部沟通协商机制已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矛盾接近或者已经公开化,这清晰地表明反对股东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系统性、持续性的矛盾。如果这种对立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影响公司重大决策效率和管理层稳定,甚至可能导致公司陷入治理困境,最终损害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总体上来说,国任保险目前正面临着一定的挑战。”郝臣表示,其中包括,外部股东(尤其是国资)因战略和财务等方面原因“用脚投票”寻求直接退出;内部重要股东在治理和行权层面“用手投票”表达意见。两者叠加,反映出公司可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十字路口,亟须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变革来确保公司未来的平稳与健康发展。
合规面临考验
在股东层面频现“拟转让股权”的背景下,国任保险自身的经营成色如何,无疑是市场评判其价值与前景的核心要素。
根据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3.41亿元,相较上年同期的102.75亿元有所减少;净利润方面表现则有所不同,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约3.3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18亿元增加了1.19亿元。
综合成本率是财险公司备受关注的一大指标。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综合成本率为102.8%,较上年同期的99.82%上升了近3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高于100%,意味着一家公司的承保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减少承保亏损离不开控制保险业务运营成本,降低综合费用率;加强核保理赔管理,降低保险业务风险赔付成本;寻求差异化竞争的市场细分领域;利用好再保险工具。
“2025年作为公司新三年战略转型的开局之年,公司正处于推进向高质量价值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同时结合监管降本提质增效、不盲目追求规模发展等要求,公司负债端以效益发展为导向,更加聚焦高价值业务,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虽短期影响保费规模,但契合公司长期高质量价值发展目标。”国任保险表示。
业务结构上,财险公司发力非车险已成为行业大势。“自2022年以来,公司的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占整体业务保费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50%,已经成为支撑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之一。”国任保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而非车险领域最新监管要求也已落地。2025年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非车险“报行合一”的要求,提出加强费率管理、优化考核机制、健全保费收入管理等。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有望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关于“报行合一”对公司带来的中长期发展机遇,国任保险表示,一是倒逼精细化管理和专业能力提升;二是促进业务结构优化;三是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依托公司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和现有的资源禀赋,找到细分市场或特色经营之路,实施差异化业务竞争。
不过,任何业务的拓展都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合规基础之上。2025年以来,国任保险多家分支机构收到罚单。根据该公司近日发布的公告,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因公司云南分公司员工存在保险业务行为禁止的违规事项,对公司云南分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因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不真实的违规事项,对公司宁波分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针对行政处罚事项,国任保险表示,总公司指导分支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照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全面排查业务操作流程,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对违规履职人员严肃问责,开展内部合规警示教育,树立合规经营理念。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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