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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四类主体行为红线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张旭旺 网编:刘卓澜 2026-01-07

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绪旺)1月7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市说新语”,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在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方面,规定了平台在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及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在压实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责任方面,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在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划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等行为红线。

在压实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责任方面,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在与直播间运营者的商业合作以及直播选品中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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