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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稳步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胡永新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1-06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1月6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支持我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保险服务民生事业。

在推动保险赋能养老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出台政策,加快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参保,加快落地省级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优化数据共享机制和风险监测机制。支持广州市在越秀区率先建设全省养老金融示范样板,支持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市场特别是养老保险领域的互联互通。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具有长期领取功能的保险产品,探索将养老、健康、护理等服务与保险给付相衔接。强化养老产业保险保障和服务,积极发展养老相关业态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协助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支持全国性专业养老保险机构在我省发展业务,加快发展年金保险、人寿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完善广东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加快发展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稳步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健康保险产品。支持通过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形式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健康保障责任。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加强保险公司健康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与药械企业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探索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谈判、按疗效付费等创新药械多元化支付方式,促进健康保险与医疗、医药深度融合。

《指导意见》提出,提升重点人群的保险保障水平。持续做好防返贫救助保险,确保全省城镇及农村的特困供养人群、低保人群能够接续实现100%参保覆盖,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立足低收入人群、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的实际需求,开发相适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产品,提升重点群体抵御风险能力。聚焦“南粤家政”、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发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聚焦退役军人、警察、消防员、应急救援员、医护人员等特殊职业群体,提供专属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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