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券商频道

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被监管警示,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刘宇阳 实习生 姚榕琰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6-01-05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姚榕琰)1月5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不准确;在基金内部设立投资单元等问题。

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