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君花)12月23日,梦洁股份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公告称,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在任的董事人数与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不符,亦未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公司实际控制权已于2025年8月11日发生变更,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治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告显示,梦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即在2026年2月2日届满之前需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为避免治理“真空期”、保障公司决策连续性与经营稳定性,公司适当提前启动相应工作,是合规前提下的必要治理预案。时间线上,梦洁股份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流程清晰、衔接紧密。公司此前已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前置审核;并于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换届议案。按照规划,相关议案拟于2026年1月8日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整体来看,此次流程系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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