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2月14日,来自商务部官网消息,为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指出,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重点商户合作,走进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
同时,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实好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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